加载中 ...
首页 > 财经 > 上市公司 > 正文

*ST天业及控股股东等遭上交所纪律处分

2018-12-28 16:20:02 来源:证券时报网作者:朱凯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在日常信息披露监管中发现,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业或公司)、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天业集团)在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有关责任人在职责履行等方面存在违规事项,并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形成了纪律处分决定。

  一、上市公司违规情况

  (一)控股股东违规占用公司巨额资金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披露公告称,截至2017年12月31日,约9.87亿元被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1.51%。截至2018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已将9.87亿元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公司。此外,公司2017年度报告显示,2017年度开展保理业务对外借款25.93亿元,公司子公司天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借款0.8352亿元,年审会计师表示无法判断上述业务的真实性及对外借款的资金去向。控股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金额巨大,性质恶劣,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提供巨额担保

  公司分别于2017年5月1日、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6日、2017年8月28日、2017年9月11日和2018年11月24日(担保起始日)为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山东天业国际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提供了合计11.67亿元的担保,占公司2016年净资产的61%。公司未披露前述担保事项,也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在2017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截至2018年5月16日,公司控股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可能因此承担巨额担保责任。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决策程序、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金额巨大且导致可能因此承担担保责任,情节严重。

  (三)公司未披露业绩预亏公告

  2018年4月28日,公司披露2017年度报告,2017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亿元,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5亿元。公司2017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且较上年发生盈亏变化,但公司未按规定在2017年会计年度结束后的1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四)公司重大资产转让事项未及时披露,也未履行决策程序

  截至2017年12月27日,公司持有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盈汇鑫)99.93%的财产份额,账面值6.6亿元。天盈汇鑫持有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六零)0.94%的股份。2017年12月28日,公司与山东鲁信文化传媒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信文化)签署《深圳天盈汇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公司将所持有天盈汇鑫99.93%的财产份额以约7.64亿元转让给鲁信文化,并于12月29日完成过户登记。该项交易为公司实现利润约9267.5万元。

  该项交易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净资产39.87%,收益占2016年度经审计净利润68.46%,达到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和信息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程序,也未披露相应的临时公告,直至2018年4月28日才在2017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另经核实,公司投资三六零一直受市场高度关注,上述交易过户日期是三六零重组上市通过证监会审核之日,投资者对该投资的增资收益具有较高预期。但公司在明知相关财产份额将大幅增值的情况下,却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仅以溢价约14%就擅自转让相关财产份额,严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情节恶劣。

  (五)公司未及时披露多起重大诉讼

  截至2018年5月10日,公司存在37起诉讼或仲裁,涉诉金额累计近50亿元,是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6倍。其中,截至2017年11月,诉讼金额累计首次超过2016年度经审计资产10%;单笔金额超过2016年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诉讼4起,分别发生在2017年12月、2018年1月、2018年2月,单笔诉讼最高金额达8.1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问询督促,公司迟至2018年5月10日才披露前述信息。公司未及时披露多起重大诉讼事项,累计涉诉金额巨大,情节严重。

  (六)公司未及时披露主要账户被冻结情况

  截至2018年5月10日,公司包含基本账户在内的13个银行账户因涉诉被冻结,公司主要账户最早于2017年9月29日被冻结,基本户分别于2018年1月9日和2018年4月8日被冻结。该等事项属于导致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事项,且直接影响公司日常的资金周转,属于可能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但经上交所问询督促,公司迟至2018年5月10日才披露前述账户冻结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严重影响投资者的知情权。

  (七)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

  截至2018年5月10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约2.61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9.45%。截至5月10日,前述股份已被30个主体申请冻结,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已经全部被冻结及轮候冻结20余次。其中,控股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最早于2017年12月12日被冻结。经上交所问询督促,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才披露前述股份冻结事项。公司多次未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情况,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

  (八)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事项

  截至2018年5月10日,公司存在32笔逾期负债,累计金额17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8.91%。其中,2017年6月10日,公司出现首笔逾期债务,金额达2亿元,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44%。经上交所监管督促,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才披露前述重大债务逾期事项。公司多次未披露重大债务逾期未清偿事项,严重影响投资者知情权。

  (九)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由于公司在2017年度存在对控股股东11.67亿元违规担保,及在编制财务报告时,未能足额计提财务费用2.13亿元,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17年12月31日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认定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同时,由于无法判断公司26.77亿元对外借款的真实性和资金去向、对金融机构借款及借款费用确认及列报的完整性、对外担保事项的相关影响,会计师对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公司多次违规与控股股东发生巨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多次违规为控股股东提供巨额担保,未披露业绩预亏公告,重大交易未履行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多次未披露公司重大诉讼、重大债务逾期事项、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及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及会计师对2017年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等行为,严重违反了《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3条、第2.5条、第9.2条、第9.3条、第11.1.1条、第11.1.2条、第11.3.1条、第11.12.5条、第11.12.7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实际控制人兼天业集团时任董事长、公司时任董事长曾昭秦,作为公司及控股股东主要负责人,负责公司和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和重大事项决策,未能确保公司及控股股东依法合规运营,对控股股东及公司的上述违规负有主要责任。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未就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情况及时履行告知义务,严重违反《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二条,《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条、第2.23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第2.4.1条等相关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永文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事项的主要负责人、公司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公司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岳彩鹏作为公司财务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应当对公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前述责任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第3.2.2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时任董事李延召、吉星敏、李廷涛,时任独立董事佘廉、刘国芳、路军伟,时任监事柳毅敏、王凯东、李家生、田茂龙、张晓燕、曾陆,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张兰华、文云波、纪光辉、牛宝东、史别林,未能有效促使或监督公司依法合规运营,未能保证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严重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表示异议,部分责任人申请听证,异议理由及申辩意见如下: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曾昭秦申辩称:一是重大资产转让附带回购条款实质是融资,而非股权转让,不需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二是业绩预亏未披露是客观经济因素导致。三是已积极采取措施整改补救,公司未受到重大损失,请求减轻处罚。控股股东天业集团申辩称其已将占用资金全部归还公司并解除违规担保,请求减轻处罚。

  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永文、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涛、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岳彩鹏、董事李延召、董事吉星敏对重大资产转让等事项提出的异议与公司一致。此外,对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均申辩称,一是对此不知情且无法主动获悉相关信息;二是在违规事项发生后,积极推动危机化解,请求减轻处罚。

  独立董事佘廉、刘国芳、路军伟申辩称:一是公司向独立董事隐瞒违规事实,其对此不知情;二是对于业绩预亏事项,独立董事无法提前预知;三是对于重大资产转让事项,未经董事会决策,独立董事不知情。四是对公司涉诉、账户被冻结、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事项,事前难以获知,也多次督促公司规范运作,请求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监事柳毅敏、王凯东、李家生、田茂龙、张晓燕,高管张兰华、文云波、纪光辉、牛宝东、史别林申辩称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不知情,请求酌情减轻处罚。

  董事李廷涛申辩称其于2015年8月被选举为董事,2017年6月不再担任董事。监事曾陆申辩称其于2014年11月被选举为监事,2017年6月不再担任监事。其均称对公司违规行为不知情,请求酌情减轻或免于处罚。

  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责任人在纪律处分过程中提出的异议理由及申辩意见,上交所认为:一是从公司与鲁信文化于2017年12月签署的《份额转让协议》和《转让协议补充协议》条款来看,公司在约定期限内有回购权利,受让方受让后享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因此上述协议是附回购权利的份额转让,并非融资协议。此外,未披露业绩预亏公告不以是否存在主观恶意作为条件,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曾昭秦不能以不知情,财务处理不审慎作为申辩理由。因此对于公司和曾昭秦的申辩理由不予采纳。控股股东以事后对违规事项进行积极补救处理作为申辩理由,不予采纳。二是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永文、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涛、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岳彩鹏应当持续关注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能以不了解、不知情为由推却其应尽职责,对其异议不予采纳。三是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管理人员提出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违规占用资金、违规担保事项、业绩预亏、重大资产转让、公司涉诉事项、主要账户被冻结情况以及重大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事项不知情或直接从事经营管理为由难以成立,上述理由均无法成为其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理由。四是经核实公司提供的2017年年报的“董事会决议”和“监事会决议”等材料,未发现存在董事李廷涛、监事曾陆签字确认的情形。故对李廷涛和曾陆的申辩理由酌情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2条、第17.3条、第17.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做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公司和天业集团董事长曾昭秦,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永文、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岳彩鹏、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涛,时任董事李延召、吉星敏,时任独立董事佘廉、刘国芳、路军伟,时任监事柳毅敏、王凯东、李家生、田茂龙、张晓燕,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张兰华、文云波、纪光辉、牛宝东、史别林予以公开谴责;公开认定公司实际控制人兼时任公司和天业集团董事长曾昭秦终身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开认定时任董事兼总经理王永文、时任董事兼财务负责人岳彩鹏、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蒋涛十年内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时任董事李廷涛、时任监事曾陆予以通报批评。

  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朱凯)

“财经新闻网”的新闻页面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稿件均为自媒体人、第三方机构发布或转载。如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

我们联系删除或处理,稿件内容仅为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认同其内容数据或观点的真实性。

  • 声音提醒
  • 60秒后自动更新
  • 12月12日,双十二来临之际,《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就解开了不少人的困惑,南极人品牌所有商品均不自己生产,品牌的拥有方南极电商只是品牌的运营方和吊牌的出售者。网上的南极人店铺有多少呢?目前南极人旗下全品牌授权经销商有846家,合作经销商3427家,授权店铺4442家。从2018年年初至今,南极人已经14次被国家质监部门及地方消费者协会拉入不合格产品黑名单。这样的滥授权,会不会毁掉南极人这个品牌?

    01:44
  • 【跨境电商逆势增长22.3%,预计年底将突破9万亿大关】9月8日,《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7-2018》在厦门发布。报告显示,2017年中国全年全社会电子商务交易总额规模达到29.16万亿元,交易额同比增长11.7%,是2013年的2.8倍。其中跨境电商交易额达8.2万亿元,同比增长22.3%,预计2018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将达到9万亿以上,占全球交易总额40%以上。

    08:00
  • 【新华制药等10家企业药品不合格】9月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经吉林省药品检验所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新华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08:00
  • 【方星海:积极有序推进中国期货市场对外开放】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表示,今年以来,中国期货市场在对外开放方面呈现出品种、 机构、投资者“三箭齐发”的良好态势。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按照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总体部署,坚持“引进来、走出去”兼顾、 近期以“引进来”为主的方针,顺势而为,积极有序地推进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

    08:00
  • 【海通证券姜超:债市短期震荡 长期依旧向好】海通证券姜超研究团队认为,受通胀预期、供给放量和美国加息影响,债市短期受到冲击。但从经济基本面看,目前无论是需求还是生产都明显回落,而通胀也是短升长降,债市长期依旧向好,调整就是配置机会。政府债券发行放量短期弥补了社会融资的回落,但社会融资当中收缩的主要是影子银行,而新增的融资主要流向了政府部门,依赖于影子银行融资的房地产、融资平台等机构仍面临债务违约风险冲击,未来仍需以中高等级债券为主展开配置。

    08:00
  • 【2018世界制造业大会】郑建邦说,这次首届世界制造业大会,确立了“创新驱动,制造引领,拥抱世界新工业革命”的主题,恰逢其时,意义重大。中国制造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放眼全球,未来制造业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中国愿意与国际社会一道共同面对全球产业竞争格局调整带来的巨大挑战,中国制造业发展也给世界各国带来重大合作机遇。

    08:00
  • 【汽车专家贾新光:国内新能源车的窗口期只有3-5年】中国首届新能源汽车产业峰会于9月9日在山东德州齐河县开幕。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常务理事贾新光在会上表示,面对特斯拉入华、国外电池技术日趋成熟,留给中国新能源车企的时间已经不多,窗口期只有3-5年。当前,应当抓紧电池技术的研究。

    08:00
  • 【美国多举措力保人工智能“领头羊”地位】今年以来,美国通过强化政策支持、推动国会立法、加大研发投入等多项措施,优先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力图保持人工智能时代“领头羊”地位。除对内构建人工智能体系外,美国政府对外还采取积极策略,对各国的人工智能发展进行跟踪与评估,并通过各种手段遏制竞争对手的发展。(新华社)

    08:00
  • 【石墨电极企业现货供应吃紧状态 石墨电极价格有望继续上涨】截止本周五止, 国内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直径300-700mm主流出厂含税价格5万-13万元\/吨,高功率石墨电极直径300-500mm主流出厂含税价格4.5万-6.5万元\/吨,普通功率石墨电极直径300-500mm主流出厂含税价格3万-4万元\/吨。分析称,石墨电极价格低位反弹以及现货紧张,都给下游采购带来积极信号,市场买涨情绪渐增。后市看石墨电极价格下跌行情结束,震荡上行开启,但是否能够大幅反弹有待市场验证。

    08:00
  • 【北京市住建委:互联网平台房源须信息真实并实时更新】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互联网平台作为房源发布主渠道,必须做到房源信息、经纪人信息真实并实时更新。开展互联网房源信息执法检查是一项长期工作,北京住建执法部门每周都会安排执法人员对各网站房源信息发布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新华网)

    08:00
  • 【《全球石墨烯产业研究报告(2018)》正式发布】 2018中国国际石墨烯创新大会新闻发布会在西安召开,由中国石墨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研究中心编写的《全球石墨烯产业研究报告(2018)》正式发布。 据统计,截至2017年12月底,我国从事石墨烯的研发、生产、销售、推广等相关单位的数量达到4800多家,石墨烯产业的市场规模增长至70亿元,石墨烯产业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石墨烯应用企业已经初具规模,并形成了良性循环的状态。

    08:00
  •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出炉 19家获得“AA”评级】2018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日前正式揭晓。期货行业149家期货公司都参与分类评价,其中80家期货公司维持评级不变,而且期货行业头部公司继续保持稳定格局。数据显示,19家期货公司被评为“AA”级,较去年减少3家。A类公司数量与去年持平,均为37家;B类公司数量由去年的100家降至94家;C类公司数量由去年的8家增至16家;D类公司数量由去年的4家降至2家。(券商中国)

    08:00
  • 【中国电影票房达467亿元】第四届中国电影新力量论坛8日在长春举行。据介绍,截至9月7日,中国电影票房达467亿元,同比增长16%,国产影片份额超65%,票房前10名影片中国产片占7部,且包揽前4位。(一财)

    08:00
  • 【北京:2017年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543万吨标准煤】2017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量达到543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为7.6%。据了解,《北京市“十三五”时期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到2020年,北京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达到620万吨标准煤,较2015年增长35%以上,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8%以上。(新华社)

    08:00
  • 【《殡葬管理条例》时隔21年拟大修,5项基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民政部7日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国家建立基本殡葬公共服务制度,提供遗体接运、暂存、火化、骨灰存放以及生态安葬等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针对殡葬设施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严格限制公墓墓位占地面积、墓碑高度和使用期限。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的墓位、格位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并动态调整。经营性公墓的墓位用地费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新华社)

    08:00